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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银杏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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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青少年大赛系列活动(语文知识电视大赛、外语能力交流展示活动、才艺展示交流活动)现已经全面启动,语文知识电视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文化部)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发展中心共同继续举办;外语能力交流展示活动是由(文化部)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发展中心、美国美中文化协会等单位联合继续主办;才艺展示交流活动是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发展中心、北京影视研修学院等单位联合继续主办。
此系列活动举办多届,一直获得国内众多专业机构的支持:
  语文比赛:由清华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中国阅读与鉴赏研究会、首都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学会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等单位的相关指导。
  英语比赛:由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提供教育上的支持;
  日语比赛由清华大学日本语研究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提供教育上的支持;
  韩语比赛:由中国翻译家协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提供教育上的支持。
  才艺比赛:由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管乐学会、中国民乐学会、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国歌剧舞剧院、总政话剧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制片厂进行相关指导。活动并由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地方媒体等做跟踪报道。活动全部面向全国青少年开展,吸引了数以万计的青少年艺术方面爱好参加,其规模之大、影响之广,前所未有。五年来,影响遍及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有近上万所学校,上百万青少年积极参与了我们组织的各类评比活动。为全国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平台。得到广泛赞誉和好评。 赞助本次青少年活动大赛的单位可得到诸如大赛荣誉、新闻发布会宣传、报纸及宣传、评比现场广告、电视宣传、网络宣传、户外媒体宣传、全国总决赛及颁奖晚会宣传等一系列优厚的宣传回报!总冠名、特约赞助、指定产品单位的回报条例,组委会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量身定做”,同时也可以有赞助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供组委会商榷,以达到双赢效果。(具体详询主办单位)总冠名单位:费用支持200万元人民币
  特约赞助条件:人民币80万元
  指定产品单位入选条件:人民币50万元
活动地方组委会合作模式
1.设立本活动唯一指定授权的全国青少年外语能力交流展示活动承办单位,
2.参赛选手的培训费统一由地方活动组委会收取,并归其所有。
3.享有授权地区的冠名赞助、协办单位和广告征集权。
4.地方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初、复评以及进入全国总评比参赛选手的报名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活动组委会的有关规定。
5.享受进京参赛选手缴纳全部参赛费用中500元的组织费用返点.
设立选送单位
1.合作单位不享有地区的冠名赞助、协办单位和广告征集权。
2.合作单位具体负责选送区的宣传、评比,(仅限定在单位内)应严格遵守全国活动组委会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我们的监督指导。
3.享受进京参赛选手缴纳全部参赛费用中400元的组织费用返点。
申办手续
1.将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简介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详细填写《全国青少年*******大赛活动申报表》。
3.经由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
4.全国活动组委会下达《同意成立地方活动组委会》的批复,正式授权申请单位组织成立地方活动组委会,开展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选拔等工作。
5.有全国活动组委会提供正式文件并配发相关海报和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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